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医疗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期待有差距方面
1.关于“医院发展综合实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质管办牵头对2022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行分析,找出排位下滑原因,梳理排位落后的关键核心指标,并结合医院实际,加强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管控。2023年,医院在国家卫健委1355家三级综合医院排名前移318位,等级由B上升为B+,医院服务能力持续上升。截止2025年一季度,CMI持续稳定在1以上,最高达1.0604;DRG三四级手术占比为31.08%,同比上升0.99%;医疗服务收入17247.55万元,同比上升7.58%;门诊人次208878人,同比上升0.14%;住院人次12748人,同比上升2.97%;平均住院日7.26天,同比缩短0.08天。
二是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科学编制了全年预算,建立预算执行监控分析报告制度,通过“反馈+回执”月追踪的方式,落实专项资金绩效“双监控”制度,监控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促进预算资金高效运行。2025年开始试行新的绩效方案,科学开展绩效分配改革,向临床一线倾斜,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是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医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资金存放内部控制办法》等制度规定,并借助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财政专项资金,降低负债比例,控制医院负债规模,截止目前,资产负债率已下降11.81个百分点。
四是医院于2024年3月6日与重庆至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每季度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创新“点赞建议码上说”,为医患提供便捷的沟通和反馈渠道,根据满意度和“码上说”反馈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改善服务流程,提高患者的满意度。2024年11月28日收到国家满意度调查平台数据反馈,我院2024年第三季度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的满意度均提升,分别为92.86分和95.22分。
五是医务科、护理部分别组织1000余名医护人员开展医患沟通培训和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并选派70余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2.关于“学科建设与科研能力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1+6+10”国家、省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与黄晓军、樊代明2个院士搭建平台,黄晓军院士领衔血液病“顶流”专家在医院开展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血液学分会“华佗工程”血液科培训中心活动,樊代明院士引领中国抗癌协会专家团在医院举办“健康中国在行动暨CACA指南中国行(抚州站)”活动,并将肿瘤科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整合临床培训基地(抚州)、肿瘤整合防筛培训基地(抚州)、肿瘤科普宣教培训基地(抚州)三基地落户医院。持续推进与北京、上海、广东、南昌等百强医院优势学科合作,柔性引进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廖洪涛教授、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泌尿外科洪正东教授、南昌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脊柱外科曹凯教授、江西省人民医院心胸外科林庆教授等为业务副院长。同时,与国家重点实验室(赣南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和上海交大医学研究所座谈交流,达成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及开展科研合作意向。
二是已制定临床科室亚专业组设立及病区设置方案,目前完成骨科(分设创伤骨科、关节外科、脊柱外科)、普外科(分设肝胆外科、胃肠外科)、胸外科(分设心胸外科、甲乳外科)、神经外科(分设神经创伤与危重症外科、神经血管外科)等科室的亚专科病区设置、人员设置、床位分配等,并指定负责人开展亚专科建设;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等亚专业已完成人员分配,并明确带组组长。
三是2024年8月完善了《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档案管理办法》《科研成果及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等科研奖励机制。2024年7月-9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共开展7次科研专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科研能力;加强市级烟雾病防治课题项目申报进度,将《利用Olink血浆蛋白质组学技术探索烟雾病的生物标志物的研究》于7月31日提交伦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9月13日及10月25日分别通过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11月完成了招标条件公示,12月对外发布正式招标书,并按医院招标流程完成招标事项,委托中洪博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研究开发服务;2024年9月我院肿瘤科邓志强申报的项目《司维拉姆通过抑制磷酸甘油酸脱氢酶(PHGDH)逆转肝癌对索拉非尼耐药的机制研究》获批省级专项科研基金(科技计划第二批)10万元,实现省科技厅科研项目破“零”。2024年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共发表8篇,其中SCI文章7篇,核心期刊1篇。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6+10”临床重点专科人才需求进行摸底,并拟定了人才招引计划。完成17名亚专科负责人选拔,从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科室中选拔了3人参加“2024年国际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并遴选了5人申报抚州市才乡英才引培“百人工程”才乡名医培养项目、2人申报“抚州市市中医药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对象”、3人申报“赣鄱英才”项目,多措并举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二是加强对抚州市新出台的《抚州市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以及人才政策待遇包的学习宣传,2024年共参加4次校园招聘,已入职10名高素质人才。扎实开展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正在走招聘流程,并通过华医网、抚州发布、人社局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抖音官方账号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目前已收到博士简历1份。
三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健全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与考核管理办法》《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选拔、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学历提升管理办法》《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亚专科带头人”遴选暂行管理办法》《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联系人才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引才留才具体措施。
四是加强住培医师的学习管理及日常培训,采取“每周一练、每月一考”的方式,加强住培医师的临床实践管理,每周安排规培学员进行执业技能培训,每月对培训项目进行考核,每年执业理论和结业理论考试前2至3个月集中安排晚自习集中学习,并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激励考核方案》,将执业、结业考试通过率纳入考核与一次性教学绩效的发放挂钩,完善住培管理激励机制。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执业医师首考通过率为94%,较2023年首考通过率85.71%有明显提升。
4.关于“医疗服务指标不过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印发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细化完善了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健全了医疗服务相关指标体系,明确核心指标目标值。2023年,医院在国家卫健委1355家三级综合医院排名前移318位,等级由B上升为B+,医院服务能力持续上升。截止2025年一季度,CMI持续稳定在1以上,最高达1.0604;DRG三四级手术占比为31.08%,同比上升0.99%;医疗服务收入17247.55万元,同比上升7.58%;门诊人次208878人,同比上升0.14%;住院人次12748人,同比上升2.97%;平均住院日7.26天,同比缩短0.08天。
二是完善《临床医技科室年终目标考评指标》,将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等13个重点指标纳入目标考评,2024年年终将对临床科室考评结果进行排位,不合格且排位后3的科室,科室主要负责人需在医院中层例会上汇报质量管理工作及整改方案。
三是所有手术科室已明确本科室的手术目录、四级手术和微创手术目录,能够开展的手术已纳入各科室的医疗技术目录。针对“1+6+10”等重点专科已逐步将有病种但未开展的手术进行新技术申报。截止目前,已申报40余项新技术新项目,待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四是完善绩效分配方案,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新的医院绩效分配方案从2025年开始试运行,对标三明医改绩效分配原则,坚持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5.关于“新技术培育与创新转化成效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修订完善《新技术、新项目奖惩办法》,对于转化为常规技术的新技术、新项目,医务科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奖,根据开展的新技术难度分设四个等级进行奖励,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
二是2024年1月修订完善《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外出进修管理规定》,对进修后分阶段管理作出明确要求,科教科针对进修返院人员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定期进行汇总,与医务科、护理部进行三方核查。经统计,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全院进修人员返院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项,撰写论文2项,课题1项,对进修返院后未完成任务的进修人员给予进修总费用只报销一半的处理。
三是加强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管理,在设备科设置专人专岗落实设备的使用分析工作,对全院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并查找闲置原因。目前,人工肝、水激光已投入使用,并申报了多项新技术;根管显微镜已重新选派人员学习,并已投入使用。
6.关于“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院已推进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完成32个信息平台集成和对接工作,并有针对性对各科室工作人员分段开展培训900余人次。因市数投公司招标的赛弗特公司员工操作不当,当场导致火灾意外,延缓交付,医院正在协同政府调度赶上计划进度。待信息化二期建设完成、运行一年后,方可申报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和国家互联互通四级甲等评估,故该项工作预计在2026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二是医院一期信息化建设共有32个信息系统,设备科已要求采购设备在执行医疗设备采购时,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放设备数据接口,对接医院相关的业务系统,提高医疗设备的联网率,并作为必要的响应要求列入招标文件中。11月底集成平台上线,并与32个信息系统全部完成对接,经测试运行良好。
7.关于“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解决‘看病难’问题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31日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挂牌和6个成员单位授牌工作,10月11日组织召开了医疗集团工作推进会,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进行调度部署,制定《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及8个中心建设子方案。
二是2024年5月-7月建立完善了《紧密型医疗集团章程》《紧密型医疗集团专家下沉方案》《紧密型医疗集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等医疗集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医疗集团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一体化管理。目前,已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前往各成员单位调研、义诊、座谈8次,每周安排心血管、内分泌专业专家下沉西大街社区坐诊,配齐心血管、糖尿病慢性病常用药38种,8名全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等,通过高频下沉开展工作,促进工作衔接和融合,了解阶段性工作难点,形成一定工作经验。
8.关于“促进医疗控费降价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对医院各科室核算人员及医保专管员进行医保及物价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且每日对各科室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科室整改到位连续三个月未出现类似情况,将预扣款的绩效返还各科室,若超过三个月仍出现上述类似违规情形,则此笔违规金额纳入绩效扣罚,不予返回。
二是依据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我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和国家、省级飞检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我院组织各临床科室和医技部门对照医保疑似违规数据再次进行自查自纠,经核查,发现违规项目共计 36 项,涉及违规基金1914857.65元,已全部退回至医保局账户。
三是2024年4月健全完善《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内控制度》,每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院周会通报,每月对涉及违规科室进行违规金额等额绩效预扣除,若科室整改到位连续3个月未出现类似情况,将预扣款的绩效返还各科室,若超过三个月仍出现上述类似违规情形,则此笔违规金额纳入绩效扣罚,不予返回。
四是加强对临床科室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的管理制度》《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监督检查,医务科每月对临床科室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反馈临床并整改。2024年8月-2025年4月共发现住院部不合理用药39例,均已按照《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关于“严控医疗质量防范化解医疗安全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三甲复评工作,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先后多次组织院科两级的培训,并将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常规纳入每月检查内容。截止目前,共检查4次,发现问题271条,整改271条。
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目标管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目标标准,对临床科室的相关质量指标进行量化,在医疗质量考核内容中除了医疗行为的考核,增加了质控指标的考核内容,并严格按照管理目标进行日常考核。
三是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及提高内涵质量,由医务科每日抽查全院运行病历,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各临床科室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提升病历书写质量。截止目前,发现问题84条,整改84条。
四是全面落实执行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于2024年6月明确了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中的多学科定义,并优化了多学科讨论的流程。截止目前,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上通报2次,四级手术的术前多学科讨论完成率已由3.68%提高到40.26%。
五是2024年8月对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及沟通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重点科室进行医疗纠纷防范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纠纷赔偿处罚措施。2024年全院发生医疗纠纷赔偿8例,较2023年(9例)同比下降11%。
六是加强对合理用药情况的监管,以合理用药交叉检查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采用“药学室-临床沟通会”的形式,面对面与医生沟通。2024年6-7月临床药学室组织多名骨干药师下临床与医生面对面沟通,分别在全科医学科、骨科、消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肿瘤科、ICU、血液内分泌等8个科室开展临床沟通会。临床药师采取分科包片的形式每周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反馈追踪。2024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值)39.99,已达标;急诊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29.41%(目标值<40%)已达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值)39.99,已达标。
10.关于“运营管理不精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已完善《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科室成本分摊细则》,就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医院成本核算项目及科室成本核算项目进行细化,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2024年8月14日组织院办、药剂科、人事科、财务科、信息科、设备科、总务科、基建科等科室主要人员开展成本核算培训,重点介绍医院成本核算项目、科室成本核算项目及方案,细化科室费用分摊,并在OA上共享培训资料,提高全院各科室对成本核算管理的认识,推动科室成本分摊的规范化。2024年9月选派1人至南昌大学一附院运营专业培训进修,返院后协同工程师进一步完善成本系统实施方案。已制定《科室成本实施方案》,目前成本核算信息化建设中物资管理模块已上线使用,实现成本电子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院党委于4月3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关于申请增加总会计师领导职数的有关事项,并于5月6日向市卫健委提交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申请增加总会计师领导职数的请示》(抚医党请〔2024〕1号),申请增设总会计师(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经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进行反复沟通,回复不予批复职数。下一步,院党委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对总会计师人选进行摸底,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尽快引进1名总会计师。
三是审计科对医院与美康生物公司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截止2024年6月4日,我院财务账上应付美康生物卫生材料款1608.12万元,应收与美康生物合作学科建设基金结余 236.3 万元,按合同约定应收取水电费、物业费用共计约 163.57 万元,申请ISO15189 认可费用约 150 万元以及美康超使用期限精子分析仪罚款 60 万元,累计应收约 609.87 万元。应付往来账项差额998.25万元,建议在5个月内分批予以支付,并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
四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健全完善了《医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防止固有资产浪费和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制定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保障资产盘活及处置各项任务的落实;2024年9月组织信息科、院办、审计科、设备科、基建科、保卫科等科室主要人员开展固有资产处置业务培训,学习固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2024年11月制定资产管理模块方案,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医院设备资产电子化管理。
五是强化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医院财务预算方案,并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对各科室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实际完成情况,对财务预算进行测算调整。每月进行财务运营分析,每季度汇总医院运营分析报告,分别从科室收入、运营效率、均次费用等方面进行横向纵向分析,及时汇报全院各科室运营情况,提高对成本数据的核算分析。
11.关于“监管制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新增《周转柜麻精药品账册》,实行逐日消耗,出库时逐笔记录消耗数量、药品批号,由发药人和复核人签字,入库时,逐笔记录领入数量、药品批号,由领药人和复核人签字,对出库、入库情况进行逐笔记录,严格按照谁发药谁做账谁签字的要求执行。
二是医务科、药剂科、麻醉科召开专题协调会,就规范麻精药品管理协议及麻醉用药记录与医嘱单用药情况记录不一致,无法准确追溯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讨论协议已达成共识,明确了节假日安排人员执行麻精药品专用账册复核班次,药剂科协同医务科每月对手术室麻醉记录单进行检查和督导,对于未按规范记录的,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自7月份开始药剂科协同医务科每月抽查5份医嘱至11月共计抽查25份用药医嘱,目前未发现麻醉用药记录与医嘱单用药情况记录不一致情况;麻醉科对精麻药品的使用及管理制度再次进行了培训,并加强病历书写管理;医务科积极配合药剂科、麻醉科对麻醉记录单进行检查和督导;已将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及麻醉记录单的记录情况纳入每月的医疗质量检查工作中。截止到目前已检查4次,麻醉用药记录均已规范记录。
三是2024年10月已修订完善《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测及外购药品(器械)管理制度》,并督促全院职工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对全院各科室需外送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摸底汇总,与南大一附院签订外送检测合作协议,所有外送项目按程序审批后,由检验科统一外送至医院合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2024年5月21日与南大一附院签订了外送项目检测协议精准实验室180项、血液科26项、病理科59项、检验科851项(实际送检430项,另421项本院检验科可做不需外送)。检验科在6、7月份均下到临床各科室调研形成了临床各科室外送项目需求汇总,在后续的工作中还根据临床各科室的需求不断补充和完善以满足临床诊疗的需求。
四是2024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学术交流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一会一报”“一会一批”制度,建立健全活动审批报备流程,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坚持举一反三,在全院范围开展医德医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全面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不断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7月份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医风教育,集中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组织全院1715名医务人员签订一份《廉洁从业承诺书》;9月份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经汇总自查问题1625条,制定整改措施1625条;10月份开展一轮医德医风巡查,巡查发现问题3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查处一批问题线索,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每月对异动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共发现异常行为93例,发现异常人数59人,已全部完成整改;完善一批内控制度,梳理行风管理核心制度37项,目前全部完成修订。
12.关于“风险管控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健全完善了《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制度》《检验试剂管理规定》《特殊需要药品临时采购制度》《关于解除或终止采购协议的规定》《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新药引进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细化内部风险管控措施。
二是纪委办收集了5家设备供应商逾期供货情况资料,并进行了调查核实。设备科在医院法律顾问咨询的意见下通过电话、发函形式与5家设备供应商进行了协商,5家设备供应商分别于2024年5月、7月、8月对设备交货情况进行了回复,其中包1、2、5均说明在交货期内已到货,包3、4对逾期交货说明为进口设备因疫情刚开放等原因,下一步将在法律顾问指导下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要求设备科举一反三,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管,对医用耗材、设备采购等活动严格把好验收关。
三是药剂科将2020年至2023年的临时申购品种按年度进行了梳理汇总,将药品通用名、规格、生产企业、单价、采购数量、金额、申请科室、申请次数等情况反馈至临床药学室进行认证分析;药学室与医务科、药剂科组织专题讨论,结合与临床科室沟通意见,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将纳入我院常规药品采购目录有47个品种(不含中药饮片,其中谈判品种24个),替换品种1个;解决了临床急需药品问题。因集中采购原因,结合医院用药结构,新增7个品种,替换2个品种,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优化了医院药品目录;设备科结合临床需求,召开了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品种开展纳入常规供应目录工作,现已将47类原临采产品经研究转为正常采购目录,后期将按规定持续开展相关医用耗材准入工作后期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13.关于“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医院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下半年,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
二是2024年7月修订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安排党办专职人员每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形成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日常考核情况汇总表。
1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全院各科室微信公众号进行重新备案登记,经梳理,目前全院各科室共开通微信公众号16个,均进行了登记备案,同时宣传科设专人每月对科室公众号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二是进一步加强医院抖音号管理维护,医院抖音已重新通过机构蓝V认证,所有的内容均能呈现,指派专人对抖音号进行维护,加强对抖音号发布信息内容审核,加大抖音号上传频次,现每月至少更新2次。
15.关于“舆情管控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健全完善《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4 年10月对全院的微信工作群进行重新登记和排查清理,现全院登记、备案微信工作群共 293个,由宣传科负责严格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要求由专人进行动态管理,宣传科每月对所有微信工作群进行清理和督查。
二是制作了《信息发布审批表》和《科室微信公众号备案表》,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各类平台信息发布的政治导向正确、内容积极向上、音视频和图文表述规范、监管机制健全。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清廉医院”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方面
16.关于“扛牢主体责任涵养清风正气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党员干部分层分级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字学,全面准确掌握六大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次,读书班1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2次。
二是2024年9月2日至9月9日开展2024年度新入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岗前培训课程,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合法使用医保基金和医师执业法律法规等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等要求,纳入新入职岗前培训“第一课”;2024年7月30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年轻医务人员代表共计50余人赴温圳监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在学纪知纪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明纪守纪中筑牢思想防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期组织年轻医务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形式,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年轻医务人员深刻认识违纪违法的危害性,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和集体利益。目前,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批次,开展道德讲堂活动1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次。
三是扎实开展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建立“两整治”负面清单,2024年6月组织全院开展“两整治“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经梳理汇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共查摆问题32条,制定整改措施67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共查摆问题4条,整改措施8条,持续深化“13+3”联动机制,目前共发现异常行为93例,发现异常人数59人,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7月份至10月份开展医德医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即“六个一”专项行动,有效整治少数医务人员开大处方、过度检查、乱收费、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17.关于“压实‘一岗双责’防控廉洁风险仍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于7月8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举措,纵深推进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2024年6月,重点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轮全覆盖政治谈话,党委书记与在职领导班子成员、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中层干部开展政治谈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共开展谈话72人次,发现问题72条,督促整改72条。
三是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重点针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违纪风险点排查,建立风险点台账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节落实到岗、责任追查到人、风险防控到位。经梳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521人次,查找风险点2172条,制定整改措施1812条;开展违纪风险排查309人次,查找风险点1854条,制定整改措施1145条。
18.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筑牢拒腐防线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委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本月工作要点和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2024年7月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通报医院政治生态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2024年6月推动党委开展一轮政治谈话,经梳理汇总,开展谈话72人次,发现问题72条,督促整改72条。
二是纪委按时参加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前对议题内容进行必要了解,会中对事项集体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会后对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反馈。2024年以来,参加医院党委会22次,对决议执行任务308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开展临床驻点监督,目前,已对胸外科进行驻点监督,参与科室重大事项讨论过程,其它科室逐步开展。同时,对院内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招标环节及政府采购前期调研开展专项监督,2024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监督52次。
19.关于“行政管理效能低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科室建设方案》,已与感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已进行帮扶合作,明确了3年帮扶计划,并制定项目年度目标。目前,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重症医学科等学科已获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健全完善了《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等制度规定,不定期召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协调会,统筹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工作,已制定省级区域中心建设目标和考评细则,拟提交市卫健委、市政府研究。有计划地推进行政查房工作,年内完成“1+6+10”重点学科科室查房。
20.关于“工作作风拖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健全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下发工作提示函,对合同时效以及合同动态进行全方位的预警。2024年6月20日已签订了《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合同》,2024年5月21日已签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医学检验项目合作协议》;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合同执行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强合同的预警监督,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验收、合同中期预警、合同到期预警全过程监督,降低到期合同的法律风险。
二是纪委办对未按照规定催缴食堂租赁费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23年11月,医院总务科向食堂租赁方抚州追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应缴款通知书,要求其于2023年11月21日前缴纳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租赁费用。租赁方以医院拖欠其招待费及职工饭卡未结算为由未及时缴费。经协调后于2024年4月向医院支付租赁费用30万元。2024年10月总务科亦及时向租赁方出具下一年度的应缴款通知书,2024年11月21日租赁方向医院支付租赁费用30万元;医用液态氧项目2023年8月30日立项,2023年11月11日挂网公开招标,于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3日三次流标,后经卫健委同意变更采购方式后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了招标工作并于2024月6月20日签订了服务合同;医院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024年5月21日签订了《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医学检验项目合作协议》,将部分特检项目外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检测,共涉及分子诊断与精准医疗中心开展项目180项,血液科项目25项,病理科病理检测项目40项。
三是深入开展“深化作风整顿,大抓工作落实”活动,成立了“大抓落实”工作专班,运用“两表一单”(重要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登记表、重要文件办理情况登记表、重点工作督办单)狠抓落实。截止目前,确定重点交办事项206项,销号194项,正在推进12项;收到重要文件92个,督办销号88项,正在推进4项。
21.关于“医德医风考核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已修订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拟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同步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条款,将医德医风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二是已于11月15日重新调整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工作委员会,督促各科室成立了医德医风管理小组,明确了管理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医师、护士等科室职工代表组成,科主任担任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医技科室、门诊科室按要求参照设置),负责科室医务人员日常医德医风的学习教育、监督检查、考评落实、管理记录等工作,切实将医德医风责任制落到实处。
22.关于“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委办对2021年9月医院2021年9月老年内科、急诊外科病床及床头柜项目招标过程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参照政府相关询价采购流程,第一次试行院内招标采购,与唯一相应供应商成交,成交价11.345万元,后逐步规范招标采购流程,2024年2月制定并下发《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纪委办于2024年11月14日就相关问题对设备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2024年8月修改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做好招标采购的全过程监督,防范采购风险。对招标过程不符合招投标规则的情况,及时叫停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公布招标投标各项业务信息和数据,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由相关监督部门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于多次违反招投标规则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将涉嫌供应商列入医院黑名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优化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廉政教育、保密纪律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及时对人员进行更新。
三是2024年8月设备科、基建科、保卫科、信息科、设备科、总务科分别组织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水平,规范招标行为,切实提高招标相关业务能力;9月4日设备科和信息科参加由市财政局组织的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学习,并组织全科工作人员学习,准确掌握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水平,规范招标行为,切实提高招标相关业务能力。
2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修订完善了《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金资产管理,明确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人,严格规范院内资金使用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依法依规使用。
二是通过一体化系统实现资金专户管理,并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账核算,在项目绩效管理、执行管理、执行情况分析、绩效评价等方面持续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结合“三资”清查工作,对医院所有店面进行清查。根据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流程,已报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批准,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店面租金进行了评估,确定拍卖底价,并对我院西门未出租的7、11、13、26号店铺进行了公开招租竞拍,但因租金较高无人响应先后两次流标,拟将店铺租金下浮10%再对外公开招租。
四是纪委办针对一脉阳光医学影像有限公司承租店面资金偏低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17年市国资委组织医院店面招标,按国资委意见以招标价格收取一脉阳光店铺租金,价格为123元/m2/年。2021年10月经医院研究决定续租,租期3年,租金不变,市国资委备案。2024年8月医院遴选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西门店铺进行招租拍卖,一脉阳光承租的3家店铺以起拍价成交,租金为456元/m2/年。
24.关于“医院资金存放管理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制定了《医院资金存放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赣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3家开户银行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并与3家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二是于2024年8月结合三甲复审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存放内部控制办法》,明确财务、纪检、审计等机构职责分工,通过流程控制和制度控制,强化各环节有效制衡,防范资金存放风险。
三、在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5.关于“工作统筹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9日已按原合同终止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合作,并重新启动检验试剂招标工作,新中标供应商已于12月份签订供应合同。
二是2024年7月健全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对涉及医院突发事件、重要工作部署、上级交办重要事项等随时会商沟通。统筹谋划工作,做到日常事项经常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充分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通过定期沟通,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是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论证环节,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论证流程,使决策更科学、更规范。如:大规模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接通知后即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各科室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设备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经科务会讨论后,将设备更新清单提请分管领导审核。并委托专业性强,具备设计资质且熟悉医疗设备的江咨设计总院对该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市发改委申报。该项目18282.94万元,获批中央补助资金10400万元。
26.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周调度、月督导、季点评、年总结”工作机制,定期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三甲评审、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党纪学习教育、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截止目前,已调度重点工作206项,销号194项,正在推进12项。
二是加强与市数投公司沟通,积极推进放疗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经反复跟踪,目前,放疗康复大楼设备已完成招标,直线加速器项目市数投公司已经与中标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后期将继续督促市数投公司尽快落实设备安装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2024年11月已完成信息化建设机房选址和内部改造,机房正在建设,物联网布线已经完成。
三是已与市数投公司沟通协调,提请市政府调度尽快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论证医疗大楼实际所需投资额后尽快恢复医疗大楼项目建设。2024年9月19日由卫健委牵头,聘请了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基建处长潜际涵对大楼二次设计优化方案进行指导,2024年11月29日二次优化设计方案已确定,后续将持续跟踪进度。
27.关于“凝心聚力激发员工动力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抚州市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家访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抚纪办发〔2019〕13号)要求,7月26日、8月9日党委书记李昱和纪委书记吴友明分别到6名领导班子成员家中,通过一封慰问信、一束鲜花、一份温馨提示、一张征求意见卡的“四个一”形式,开展家访政治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以家访形式延伸监督触角。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完善职工激励与关怀措施,在干部激励上,2024年8月7日健全完善了《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并根据工作需要,选拔任用了20名科室负责人,形成了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在员工关怀上,3月8日举办了“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三八”妇女节礼仪培训;5月组织参加了市总工会举办的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篮球赛、羽毛球赛;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为职工发放慰问福利;“嘉游赣 惠生活”发放农产品蓝莓共计73280元;每月发放职工餐补、生日慰问券;定期安排职工疗休;全年帮助困难职工10余人次,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60余人次,走访慰问老干部20余人次;在职工之家配备了舒缓职工压力的设施设备,每天有100余人次在职工之家开展文体活动。
三是医院于2024年3月6日与重庆至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每季度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每年1-2次的职工满意度调查。2024年11月开展了员工满意度调查1次,采集样本量共计1257人,占员工总数的70%,满意度结果96.18,认同度93.4,忠诚度90.45。7月份至12月份开展了所有临床科室对职能科室和医技科室的员工从服务态度、工作配合程度、响应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反馈问题的及时性四个维度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与测评总人数708人,每月总体满意度较好均在80以上,最高达88.84,收到开放性意见建议178条,各职能科室针对自身存在不足进行分析,改进以持续提升职工满意度。
28.关于“支部建设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全院党员分布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形成了党支部重组初步意见,拟将原有14个党支部调整优化为33个党支部,对条件成熟的科室单独设立党支部,对条件不成熟的科室,根据业务相关、科室邻近的成立联合党支部,力争在2025年6月前完成党支部重组和换届选举工作。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均规定,如需延长或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我院各支部上次换届选举时间为2022年12月,到期换届时间为2025年12月,故计划提前半年(2025年6月)开始申请重组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2024年7月修订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支部“双带头”培育工程方案》,2024年下半年列预为预备党员的6名同志中就有3名为中层干部,占比达50%。
29.关于“党建带团建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科室结构重新调整团支部组成,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共青团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团员大会暨团委换届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7名新一届团委委员,提出新一届共青团工作的思路、方向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提升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2024年7月修订完善了《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共青团和青年事业科学发展,并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教育活动。4月16日上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及青年团员代表共计50余人,赴抚州市烈士陵园纪念馆开展党建带团建“清明祭扫 缅怀英烈”主题实践活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11月12日下午,举办“颂绘华章 声动抚医”朗诵比赛活动,100余名党员和团员青年积极参赛,充分发挥党团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党员及团员凝聚力及向心力。
30.关于“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选拔任用了20名科室负责人,其中中共党员11名,80后10名,硕士研究生3名,进一步改善了中层干部年龄、学历结构,加强了中层骨干队伍建设。7月2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临床医技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编制的请示》,并向市卫健委提交请示报告,市卫健委于11月15日批复了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设置,同月向市委编办提交了领导职数编制申请,待批复。同时,院党委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计划,并向市委组织部呈报了工作预案。
二是多渠道推进干部能力建设,于2024年11月20日邀请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中心、人民大学医院院长班特聘讲师、著名医院管理专家马作镪博士,对全院中层干部开展“医院科室精细化管理”的主题培训会。同时,选派骨科、普外科、神经 外科等临床科室业务骨干带项目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医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百强医院优势科室成建制进行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
31.关于“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未落实定期轮岗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于2024年4月完成药剂科和临床药学室2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同时,2024年8月修订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键岗位和风险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完成32名关键岗位和风险岗位干部岗交流工作。
二是2024年8月健全完善了《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层干部任前谈话提醒制度》,不断增强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廉洁从政。
32.关于“聘用制人员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47名临聘人员和3名以第三方公司聘用人员的劳务关系进行整顿清理,人事科已对财务科、总务科、急诊科、供应室对其临聘人员从事岗位进行了调研摸底,经医院法务审核把关,制定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45名临聘人员用工关系,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并于2024年12月与深圳方益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名义聘用的方国珍、熊燕霞、徐润红3名派遣人员解除了合同关系。
二是2024年8-12月健全完善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聘用管理办法》《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返聘专家管理办法》《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不断规范用人管理和考核。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学习培训,积极适应医院人事管理新形势新要求,2024年3月人事科已选派1名骨干到南大一附院培训学习,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帮扶学科建设工作。2024年10月、12月先后选派3名骨干参加全省人力资源管理学术讲座培训,并将学习到的新知识、新方法在科室进行了培训,切实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四、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方面
33.关于“上次巡察发现医院群团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共青团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团员大会暨团委换届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7名新一届团委委员,口腔科党员方莉担任团委书记,切实配齐配强团委班子。
二是2024年7月健全完善了《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共青团和青年事业科学发展。并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教育活动,4月16日上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及青年团员代表共计50余人,赴抚州市烈士陵园纪念馆开展党建带团建“清明祭扫 缅怀英烈”主题实践活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11月12日下午,举办“颂绘华章 声动抚医”朗诵比赛活动,100余名党员和团员青年积极参赛,充分发挥党团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党员及团员凝聚力及向心力。
34.关于“上次巡察反馈工作用房清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务科已采取电话、微信和当面协商等方式与4名未及时退回工作用房的人员沟通联系,但均未果。经征求医院法务意见,建议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通过。因清退工作用房为历史遗留问题,且情况复杂,短时间难以解决,经征求医院法务意见,建议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通过。后续将在法务指导下,走法律诉讼流程,积极妥善做好跟踪处置。
二是已制定《工作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作用房的日常管理,对现有工作用房使用情况进行逐个登记造册,所有辞职人员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增加总务科审批环节,对分配有工作用房的辞职人员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用房清理工作。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8223275;邮政信箱: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099号门诊4楼党办,电子邮箱:fzsdyyydb@163.com。
中共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