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含相关系统与设备托管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6浏览: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含相关系统与设备托管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项目编号:ZWKDY-2026-011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院区医用气体采购(含相关系统与设备托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调研和询价(并非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含相关系统与设备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含附属医院院区)

三、服务期限:三年

、采购需求:

1、医用液氧及供氧、正负压系统设备托管服务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1

医用液氧

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医用液氧结算单价:  /吨

2

供氧、正负压系统设备托管服务

1项

2、医用气体采购: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医用氧气

40L

 

 

2

医用氧气

10L

 

 

3

二氧化碳

40L

 

 

4

氮气

20L

 

 

5

氦气

1L

 

 

6

液氮

20L

 

 

7

液氮

10L

 

 

8

液氮

3L

 

 

9

钢瓶年检

三年一检

 

 

10

其他特殊气体

 

 

 

协商定价

 

五、服务要求:

1、医用液氧

1.1 【性 状】 应为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有强助燃力。

1.1.1 【鉴 别】化学反应应呈正反应。

1.1.2 【检 查】

a.酸 碱 度:应符合国家规定

b.一氧化碳:应符合国家规定  

c.二氧化碳:0.01%

d.其他气态氧化物:应符合国家规定  

1.2含量测定本品含氧不得少于99.5%(ml/ml)

1.3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版或2020 版二部标准;

1.4.供气装置工艺参数

平均流量:≤130Nm³/Hr

峰值流量:150Nm³/Hr

峰值持续时间:120 分钟

工作压力:≤0.8MPA

1.5 医用液态氧气满足 GB 8982-2009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标准。

1.6 符合《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44 号)的规定。

1.7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生产厂家的全新产品,严禁提供假冒伪劣物资,严禁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

1.8医用氧出厂前,必须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每次运送液氧都应提供化验单及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氧气数量、压力、执行标准等。

1.9钢瓶氧需有生产医用氧气的所有国家相关资质,供货商所供氧气质量应符合国家医用耗材相关标准,瓶气保证满瓶压力不低于13MPa行业标准每次配送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以及数量、单位、生产日期、价格、交货时间等验收资料,产品不能超过有效期所用钢瓶符合国家安监标准一般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送达指定地点,紧急配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6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供方负责送货、卸货,费用自理。

2、供氧、负压、正压系统及设备托管服务

2.1供应商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和设备。

2.2托管服务期:三年。

2.3服务人员要求:本项目须配备至少三名持有国家认可操作证的服务人员上岗,负责液氧站、正压机组、负压机组的值守及设备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全院医疗气体的配送、气体终端的维护以及医疗气体有关的工作24小时值班。服务人员必须每天对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严格执行采购人对中心供氧制定的所有管理制度。

2.4服务期内供应商须免费提供2台≥15立方液氧罐供医院使用,如我院新增大楼启用,供应商需增加液氧罐及配套设备(2台≥15立方),所提供的液氧罐需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的标准和要求。所有液氧罐(含5立方液氧罐)年检工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负责对液氧罐维修保养及压力表、安全阀的送检工作(压力表每半年年检1次;安全阀每一年年检1次),并取得质监部门的年检合格证,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所有年检费用供应商自理。

2.6设施设备配备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液氧储罐远程液位监控系统,能在手机和电脑观察储罐液位实时变化,避免出现生产故障。

六、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请将公司的资质证书等材料及相关业绩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请注明报名参加调研的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报价单位标注公司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递交方式:纸质版密封直接送达或密封邮寄送达,电子版资料统一盖章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以项目编号及名称命名(注:纸质版与电子版都需要提供)。逾期送达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报名时间:,2026年 7月1 日至 7月 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七、调研资料递交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楼5楼招标办办公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fzdyyy.cn/)

八、联系方式:

调研材料接受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794-8215530

邮箱:Fzrmyyz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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