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对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摸底调研公告
根据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工作建设需要,落实医院信息化“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建设思路,更好实现智慧医院和高水平医院建设目标。我院拟将对医院信息化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并进行建设规划。现将具体事宜公示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fzsyy-xxh-001
二、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大楼(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
三、项目内容:
以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身的业务需要为导向,对现有信息化建设内容充分调研基础上,对全院信息化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编制。主要内容如下:
- 医院信息化现状及问题;
- 以智慧医院和高水平医院建设为目标的信息建设规划,包含医院临床业务系统、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医院服务信息系统、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灾备中心、互联网医院、省、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监管、双向转诊、执业管理等)、科室远程会诊终端、网络门诊等建设,及现有信息系统升级、智慧医院规划等;
- 系统规划目标为:
3.1满足信息化建设对医院各项业务的支撑,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有效利用,为临床、科研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2以《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为建设指引,通过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作用改善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院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效率,提高医院整体医、教、研水平;
3.3进一步提升医院信息化能力,实现医院信息化向数字化的转型。在满足医院上述发展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同时达到互联互通四甲及电子病历五级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前来参加调研会的厂商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1、公司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针对这次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3、大型地级市市级及以上三甲综合型医院既往信息化建设案例,同一案例承建内容需涵盖HIS、电子病历、门诊及住院医生工作站、集成平台、CDR临床数据中心。
4、大型三甲医院(床位2000左右,日门诊量5000以上)基于2020年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通过四甲评审的既往实施案例及效果评估,并提供评级通过的证明材料;
5、大型三甲医院(床位2000左右,日门诊量5000以上)基于2020年版电子病历分级水平应用评价五级既往实施案例及效果评估,并提供评级通过的证明材料;。
6、根据上述规划目标的整体软硬件建设方案及报价。
7、后续维护服务。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09日——2022年10月31日下午17:30时截止
报名资料:资料请提供纸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报名方式:
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密封盖章,邮寄到医院(邮寄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 邮编:344000 联系人:张悦13517042410)
业务联系人:信息科 张荣环 17870009170
七、市场调研会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 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资料,杜绝弄虚作假。
- 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 公告截止日期后递交的报名及报价资料无效。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会人员必须确保健康码为绿码;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午进入医院市场调研会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最新疫情封控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度的;五是进入市场调研会现场不带口罩的。请各厂家严格遵守,对于不便现场参加市场调研会的厂商,可采取网络参会应答模式。
5、参加本次调研会的一切费用由参会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资料费用、差旅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