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护士鞋、丝袜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9浏览: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护士鞋、丝袜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WKDY-2024-005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需采购一批次护士鞋、丝袜,现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ZWK-2024-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鞋、丝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报价方法:本项目采用控制单价,按单价统一折扣率报价

五、采购需求:

1、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双)

控制单价(元)

 

1

护士鞋

875

68

 

2

丝袜

1750双

免费

 

  1. 服务要求:

2.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所购物品需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如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或者退货。

2.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产品,无污染、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

2.3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4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和中标供应商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

2.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6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或终止合同:

a、隐瞒失信记录的;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c、伪造、变造相关资质证明的;

d、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

e、提供商品质次价高的;

f、未严格执行已商定价格的;

g、通过买标、围标、串标等行为成交的;

h、供应商提供虚开、伪造、以及虚假增值税发票结算的。

i、谈判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可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

 

六、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询价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询价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询价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询价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4、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报价文件格式

7.1、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报价声明

备注

1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护士鞋、丝袜采购项目

1

 

 

 

 

总价: 

7.2、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序号

条目号

招标技术需求

投标技术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需逐条响应技术要求

八、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供应商须知

1、各应答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 7月10 日至7 月16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30分。

4、递交材料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西四楼418室

5、递交方式:直接送达。逾期送达或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公告发布媒体: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fzdyyy.com/)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94-8219019  1351704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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