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在医院综合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动员大会,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市医药医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建发;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市阳光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郑乐惠;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阳光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吴亚明和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王建辉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医院全体班子成员、全院中层干部以及职工代表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医院纪委书记王健文主持。
会上,王健文书记简要地传达了抚州市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菊娇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云发主持会议并传达了贯彻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张勇市长对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作了重要批示,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落实。
吴伟柱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统一认识。阳光行动是贯彻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行动,是群众的迫切期望,是保障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二是要把握关键。要强化廉能管理,整治突出问题,坚持纠建并举,降低领导干部的违纪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三是要注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力推进工作,在工作中要突出典型示范,严格把握好政策。
刘菊娇副市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开展阳光行动的重要性,这是医疗卫生市场的要求,是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二是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阳光行动。三是统筹兼顾,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加强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形成开展阳光行动的合力。
会上,党委书记、副院长曹瑞林宣读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内容突出,步骤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上,院长、党委副书记杨洁员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药医务阳光行动作了动员报告。杨院长报告中强调:一是大力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宣传发动教育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四是加强整治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科室及时解决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领导小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活动安排,明确“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工作保障等。各科室要对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认识要明确,思想要坚定,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六是强化责任意识。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公司,设备、医用耗材供应商必须与医院签订责任状,医院与科室主任签定责任状,科主任与职工签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推动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
会上,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郑乐惠作重要讲话,郑局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确实增强开展阳光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抓好阳光行动的关键环节;三是要迅速掀起医药医务阳光行动的新高潮,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会上,市卫生局局长吴建发对如何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作了重要指示,吴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一是正确处理好提高认识与准确把握好政策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好务实与创新的关系,要做到方案实、措施实、作风实、责任实,大胆探索,当好排头兵、领头羊。三是正确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要在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等方面取得突破。四是正确处理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与医德医风建设的关系。大力加强服务能力、人才队伍、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与加强医德医风的制度建设。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中,吴局长特别强调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文化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激励。五是正确处理好阳光行动与业务工作关系。要把阳光行动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中,要用阳光行动来检验各项业务工作。
会上,内科系统代表孙志刚主任、外科系统代表洪华主任、医技科室代表王莉萍主任、行政、后勤、质能部门代表朱伯鹏主任作表态性发言。他们都代表各自的岗位,积极表态,要认真贯彻落实阳光行动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构筑医疗行业自律防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重树医务人员形象,做到药品阳光购销,检查用药阳光收费,基本医疗阳光服务,医德医风阳光评议。
最后,王健文书记强调,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来,行动落实到杨院长的动员报告上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踏踏实实做好工作,要以阳光行动为契机,努力实现“提升医德医风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务工作者形象,降低群众就医成本”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