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尽快成为合格的临床医师,使其具备良好的临床能力和职业素质,建立高水平的临床医师队伍,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启动我院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培训目标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高尚医德、较强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招生对象
1. 凡持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者。
2. 凡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师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者。
三、培训基地及招生名额
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内科16名(专业代码P01)、外科10名(专业代码P02)、妇产科8名(专业代码P03)、儿科6名(专业代码P04)、急诊科5名(专业代码P05)、眼科2名(专业代码P08)、耳鼻咽喉科4名(专业代码P09)、麻醉科4名(专业代码P13)、医学检验科4名(专业代码P15)、全科30名(专业代码P18)、影像4名(专业代码P14)、肿瘤5名(P19)。
四、培训方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培训方式以参加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医疗实践为主。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临床规范化培训师资以基地申报师资为准,住院医师严格按规培轮转时间和要求完成临床医疗实践,不得中途中断。培训结束后参加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后可取得统一制式省卫生计生委发给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参加培训合格的培训对象可同时申请参加具有临床专业学位授予资质的高等院校开设的临床专业学位考试。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一阶段-普通专科)》的培训对象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将逐步作为临床医师在医疗机构独立从事诊疗工作和进入专科医师培训以及中级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五、学员管理与相关待遇
1、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合同。
2、对社会招聘学员培训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2万元,用于学员生活补助和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经费缴纳,学员的工作津贴由医院酌情发放。
3、对医院已聘用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转入规培时一切待遇同前。
4、三年培训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省卫生计生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医院有招聘新员工计划时,经考核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名人员请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①《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普通专科)》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三份(原件报名时现场确认)。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文章等各一份。
③一寸照片二张。
④有执业医师证书者,请交执业医师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报名时现场确认)。
报名截止2015年5月29日。
附件:《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普通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