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2浏览:

 

一、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因学科发展、人员急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公告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公告

 

备注: 

 

1、临床医技人员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18年8月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 

 

2、年龄: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工作经验者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财务管理人员年龄为60周岁(含)以下。30周岁为1988年 1 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60周岁为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护理、财务管理人员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2日至2018年01月16日。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2日至2018年01月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或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冬球   联系电话:0794-8217816

 

(2)地址: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   邮编:344000

 

(3)电子邮箱:rsk0794@163.com

 

四、考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 财务管理人员只进行面试,无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将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2、考试地点

 

笔试地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第二会议室(医技大楼五楼)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医院可根据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合格、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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